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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本科生学费缓缴办理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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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本科生学费缓缴办理通知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3-09-04 08:44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院网络中心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

按照《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缴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开始2013-2014学年本科生学费缓缴工作。本次学费缓缴工作仍然通过扬华素质网办理,请各学院(中心)在学校规定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组织学生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一、办理程序

根据教务处选课工作安排,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将于911结束,为保证选课正常进行,现将本学年学费缓缴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9296: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填写学费缓缴信息,并提交至学院审批。

29798: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对学生提交的缓缴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时要重点关注学生的缴费方式是否可行,对于缴费方式为家庭亲友筹款和本人所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此部分学生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学院学生人数的5%以内。

399911:学生工作处对学院审批通过的学费缓缴申请进行复核审批,并将审批后的名单提交学校计财处。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学费缓缴工作只针对非新生年级。新生学费缓缴数据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进行统计。

2、未参加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可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3、缓缴学费每学年只办理一次,其他时间一律不办理学费缓缴。

    4、已经成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且欠费金额在6000元以下的学生,不需办理学费缓缴;成功办理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提交了受理证明或确认函的学生,不需要办理学费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