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关于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上一条:转发武装部《军事理论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下一条:2003级毕业论文成绩已发布

关闭

关于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通知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2-03-01 14:1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教务处 

各学院本科生: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将在第2、3周进行。凡符合《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本科生参加国家学科竞赛减免学分暂行规定》条件或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已结题,并有意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学生在教务网下载《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于3月16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犀浦校区X1301),同时登录下行网址提交相关信息  http://202.115.73.18/Innov/student/score/login.jsp , 逾期不予处理。

    学生取得创新实践学分,可以冲抵培养计划中选修课程的学分,可以累计,但冲抵选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4学分,超出部分的学分,学校予以记载,但不冲抵课程学分。

    注:1、本次只受理2008级(建筑2007级)毕业年级同学申请;

        2、去年已成功申请同类别的创新学分不再受理;

        3、信息学院同学上学期已成功申请过《大学生科创训练》学分的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6366254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