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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与工程学院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2012年9月修订)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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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与工程学院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2012年9月修订)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2-09-03 21:07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院网络中心 

力学与工程学院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20129月修订)

根据《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西交校教[201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学院免试研究生排名加分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要对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规 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加分。综合评议加分标准如下:

 

获奖情况及加分条件

加分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5();二等:3(); 三等:2()

省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个人发明专利

不超过3 ()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

不超过1()

其他科创活动

不超过1()

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不超过1()

国家外语六级(笔试成绩不低于510分)

0.5()

 

     注:在综合评价时,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

 

 

二、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仅限于以下列表中的竞赛:

竞赛名称

级别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国家级、省级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国家级、省级

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国家级

全国电子商务三创赛

国家级

ACM程序设计大赛

国际级、国家级

北美数学建模大赛

国际级

      注: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

 


三、个人发明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为申请人,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发明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有校内本专业至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加分并公示。国家发明专利不超过3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1

 


四、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时,参照以下列表:

发表论文级别

第一作者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

1/

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0.5/

其他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0.2/

 

 

 

 

注:论文加分由学院负责审核,教务处复核。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加分不超过2篇。

 

 

五、参加其他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及参加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等科创活动,参照以下加分标准(以证书为准,累计不超1分):

竞赛级别

加分标准

全国性竞赛一等奖

1.0

全国性竞赛二等奖

0.8

全国性竞赛三等奖

0.6

全省、片区性竞赛一等奖

0.8

全省、片区性竞赛二等奖

0.6

全省、片区性竞赛三等奖

0.4

校级一等

0.3

校级二等

0.2

校级三等

0.1

主持国家创新型实验项目

0.8

参加国家创新型实验项目

0.4

主持学校SRTP项目或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结题,且结题优秀

0.6

参加学校SRTP项目或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结题,且结题优秀

0.3

主持学校SRTP项目或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结题,且结题合格

0.4

参加学校SRTP项目或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结题,且结题合格

0.2

主持有学校SRTP项目或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

0.2

参加学校SRTP项目或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

0.1

 

 

六、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加分细则如下(以证书为准,累计不超过1分):

获奖情况

加分情况

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部

1

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

0.5

校级优秀团员、精神文明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或其它校级社会实践先进表彰

0.25

辅导员助理,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分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0.25

学生社团正、副会长,校、院学生会部长,院团委部长,分党支部委员,院新闻中心负责人

0.15

获得校级文艺体育比赛一等奖或第一名

0.05/

 

 

注: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力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