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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关于博士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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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11-12-05 15:33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培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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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研[2005]15号)的精神,我校制定了《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试行)》(西交校研[2011]36号)。希望每位博士生认真学习该文件,尤其是逾期(2005级及以前)或者即将逾期(2006级)的博士研究生要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对逾期博士生,若自愿保留学籍、完成学业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延长学年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可以保留学籍一年。如果在2011年12月31日前未提交延长学年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予以退学,根据《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试行)》(西交校研[2011]36号)
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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