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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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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12-11-02 13:57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院网络中心 

 

  • 受理时间:答辩时按程序要求进行
  • 受理科室:学位办
  • 经办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秘书
  • 详细说明: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名单。

    2、研究生报告论文工作及论文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答辩:2030分钟,博士论文答辩:不超过60分钟)

    3、宣布评阅人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及所提问题(博士论文答辩还应宣读国内外同行对论文的评阅意见综述)

    4、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有关问题提问。

    5、研究生回答评阅人及各答辩委员所提的问题。

    6、问答终止,休会。答辩人和列席、旁听人员退出会场。

    7、指导教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并宣读推荐意见和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如指导教师不是答辩委员,介绍情况后退出会场)

    8、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及研究生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会议应有记录,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9、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评语及表决结果。

    10、答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