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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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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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类型:学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28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学生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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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学院全体2012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在离校前必须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1、本科期间办理过展期协议的研究生离校时,请按照《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的研究生毕业离校注意事项》办理,(详见扬华素质网——学生资助——最新动态http://www.yanghua.net/WebSite/Nsloans/ShowDynamic.aspx?Id=30);
2、未办理过展期协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如果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须签署《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书》,如果当年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无经济能力还贷的,还须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书》,且10月1日前必须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学生入学信息确认表》邮寄回原所在学院,否则展期协议视为无效。就读国外、港澳台地区大学的,不能进行展期。
请各个毕业生在4月6日上午10:00前登录扬华素质网,认真填写个人毕业信息和还款确认信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关内容认真填写,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院反馈。
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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