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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规范》(2009-2010学年)“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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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规范》(2009-2010学年)“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


新闻类型:学生工作    发布时间:2009-11-24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学工 

  

《本科教育规范》( 2009-2010学年)“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评选办法

 

第十一条 创新奖  

(一)评定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

2. 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富有创新精神;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国家、省部、市级(不含县级市)正式举办的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得特、一、二、三等奖或优异名次及成果具有一定创造价值者;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3)取得发明专利者。

(二)评定办法

1. “创新奖”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自行提出申请,填写创新奖申请表格,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中附证明、证书复印件,并在提交申请时出具证明、证书原件,学院(中心)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2. 若是集体参赛,必须以集体名义申请;

3 .同一作品若多次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评定;

4 .发表文章者需是以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名义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且需提供样刊。

(三)奖励措施

1. 在国际或国家级的比赛中获特等奖者,奖励 3000元,获一等奖者,奖励 20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 12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 800元;

2. 在省部级比赛中获特等奖者奖励 2000元,获一等奖者,奖励 12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 8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 500元;

3. 在市级比赛中获特等奖者奖励 1200元,获一等奖者,奖励 8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 5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 300元;

4. 积极参加国际或国家、省部、市级(不含县级市)正式举办的学术科技类竞赛,虽未获奖但成果具有一定创造价值,分别奖励 500元、 300元、 100元;

5 .在三大检索、核心期刊、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者,分别奖励 1000元、 800元、 500元;

6 .获得发明专利者,每项专利奖励 1000元。

7. 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 文体比赛优秀奖

(一)评定条件

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国家、省部、市级(不含县级市)正式举办的文艺、体育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优异名次者。

(二)评定办法

1. “文体比赛优秀奖”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自行提出申请,填写文体比赛优秀奖申请表格,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中附证明、证书复印件,并在提交申请时出具证明、证书原件,学院(中心)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2. 若是集体参赛,必须以集体名义申请;

3 .同一项目若多次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评定。

(三)奖励措施

1. 在国际或国家级文艺、体育比赛中获第一名(一等奖)者,奖励 800元,获第二、三名者(二等奖),奖励 500元,获第四至第八名(三等奖)者,奖励 300元;

2. 在省部级文艺、体育比赛中获第一名(一等奖)者,奖励 500元,第二名(二等奖)者,奖励 300元,第三名(三等奖)者,奖励 200元;

3 .在市级文艺、体育比赛中获第一名(一等奖)者,奖励 300元,第二名(二等奖)者,奖励 200元,第三名(三等奖)者,奖励 100元;

4. 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装入学生个人档案。